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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上悉心调解6小时 12起劳动争议终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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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奇奇  发布时间:2020-04-21 17:08:44 打印 字号: | |

近日,祁东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刘庭长通过不懈努力和耐心沟通,成功调解了12起劳动争议案件,有力保障了12位农民工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9年11月29日,刘某、伍某等12人分别向祁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某建筑公司、某环保公司、某投资公司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仲裁委于2020年1月16日裁决建筑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环保公司与投资公司在未结清工程款内对拖欠的工资承担连带责任。环保公司与投资公司均不服该裁决,分别于2020年1月21日、2020年2月20日向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0年3月9日,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将上述案件移送本院审理。

刘庭长在接到上述12案后,第一时间联系到当事人了解案情、询问各方当事人意见,为尽快帮助农民工解决欠薪问题打好调解基础。在得知各方均有调解意愿后,因12位农民工均在同一建设项目施工劳作,12案的事实基本一致,刘庭长便组织12案当事人于2020年4月16日下午到庭合并调解,法官在详细询问各方意见后,制作了内容详尽、明确具体的调解协议,但在签署调解协议时,建筑公司又提出新的意见,导致调解又陷入僵局。此时已经将近晚上7点,各方均感疲累有放弃调解念头时,刘庭长考虑到案件仍有调解基础,不能轻易放弃,且环保公司与投资公司分别从北京、广州赶来不容易,决定做最后的努力,从情理、法理角度悉心劝导当事人,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12案达成了统一的调解协议,环保公司在2020年4月22日前将欠付的农民工工资271万余元支付到位。

 
来源:祁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