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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法院集中公开宣判3起毒品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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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曹钰煜  发布时间:2020-06-24 09:41:51 打印 字号: | |


为净化社会环境,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有效震慑罪犯,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前,耒阳法院对3起贩卖毒品案件进行一审集中公开宣判,分别判处邓某等5名被告人一年四个月至七年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去年8月23日,邓某在贩卖毒品给他人时,被民警当场抓获,民警从被告人身上及住房共缴获甲基苯丙胺和甲基苯丙胺片剂5.89克、1.08克。经审理查明事实后认为,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构成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此次集中公开宣判,体现了人民法院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强大声势,彰显了遏制毒品犯罪滋生蔓延的坚定决心。耒阳法院将继续保持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坚决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处毒品犯罪,并加大禁毒法治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公开审理、宣判,结合线上、线下宣传,着力营造防毒、反毒、拒毒的全民禁毒浓厚氛围。


 
来源:耒阳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