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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引兄弟反目,法官调解终重归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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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娟  发布时间:2020-07-01 08:33:35 打印 字号: | |

“太感谢你了,肖局长,如果不是你耐心调解,我这么大年纪也只能眼睁睁看着两个儿子断绝关系,互不往来,心里憋着难受了……”赵奶奶握着雁峰法院执行局局长肖爱国的手,高兴地连连表达谢意。

原来,厉某怀和厉某军是同胞兄弟,1993年10月,其父母便对家中两处房屋进行了分家析产,分别将打线坪旧房分给长子厉某怀,南充片新房分给次子厉某军。2002年3月,经其父申请获相关行政部门批准,南充片新房在原先两层的基础上增建一层。2014年1月前,又通过加层、扩建等新增面积,但未办理相关批建手续。2014年3月,其父去世。后因征地拆迁,弟弟厉某军与相关部门签订协议,并最终分得六套房屋。此后,哥哥厉某怀提出上述房屋应当属于其父的遗产,要求按遗产继承,并自行更换新锁进入其中的三套房屋内装修、居住。此后,双方就房屋问题多次发生矛盾,2018年底,弟弟厉某军作为原告一纸诉状将哥哥厉某怀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哥哥厉某怀须搬出上述房屋,并承担相关诉讼费用。

2020年1月,弟弟厉某军向雁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被执行人搬离房屋。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肖爱国考虑到双方系至亲,手足之情无法用物质来衡量,为避免双方发生直接的冲突,决定采用“背靠背”的方式进行调解。在与哥哥厉某怀的谈话中,肖法官得知其并非故意不搬,因已对房屋装修耗费了大笔金额,希望得到合理补偿。在与弟弟厉某军谈话时,一开始厉某军的情绪非常激动,对房屋装修的评估价值不认可,甚至扬言即使老死不相往来也要求被执行人立即搬离。鉴于此,肖法官多次做其思想工作,耐心开导,明法释理。最终,厉某军作出让步,同意补偿12万元的房屋装修费用,哥哥厉某怀自行腾退房屋。

多年积怨终化解,握手言和续亲情。俩兄弟都感慨道,如果不是法官倾力调解,不仅两位当事人,可能两个家庭都会情断义绝。最后双方在肖法官和赵奶奶面前表示,为了维护手足亲情,今后两家会和睦相处。


 
来源:雁峰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