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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突发疾病,众干警全力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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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丹丹  发布时间:2020-07-03 17:09:31 打印 字号: | |

6月28日上午,衡南法院在公开开庭宣判被告人唐某某、汪某某涉嫌盗窃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时,汪某某突然发病。经过法警和医护人员的及时救助,汪某某的病情得以缓解,脱离生命危险。

被告人汪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18年8月27日被衡南县公安局监视居住至今,2019年11月25日,案件由衡南县人民检察院起诉至衡南县人民法院。被告人汪某某具有累犯等从重处罚情节,衡南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汪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汪某某听到宣判结果后,情绪过于激动,突然全身颤抖、体温骤降、脸色苍白。审判长与负责押解的法警见状,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迅速将情况汇报给主管院领导。院党组书记、院长候选人张远毅高度重视,亲自到场处理,并嘱咐押解法警密切关注被告人身体变化。经过医护人员的紧急抢救,被告人生命体征逐渐平稳,脱离了生命危险。在场的被告人家属为法院干警尽力抢救被告人的行为大加赞赏。


 
来源:衡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