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邓喜九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7月30日,衡阳县人民法院对邓喜九等29名被告人涉黑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至此,该院在办涉黑涉恶一审案件全部审结,完成清零目标。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衡阳县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公正司法,依法办案,既不拔高处理也不降格认定,严把案件质量最后一道关口。为尽快结案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该院刑事庭全体干警主动放弃休息时间,开启“五加二”、“白加黑”办公模式,饿了就吃泡面,累了就在办公桌上休息,每日与案卷“共眠”、与文字“共舞”,全力以赴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
截至目前,该院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9件197人,结案率100%,挖掘涉恶线索5条,提出司法建议2条。其中祁东彭展保案系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受理、宣判的首例涉黑案件,打响了全省法院“扫黑除恶”第一枪;依法打击非法垄断衡阳县西渡、关市等乡镇棺材市场的“棺材霸”王铁生等7名被告人,维护了基层行业领域的正常秩序;连续审判三起特大套路贷案,违法获利高达4亿余元,最高被判处18年有期徒刑,有效遏制了黑恶势力犯罪,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今年是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决胜之年,虽然目前涉黑涉恶的案件清零了,但扫黑除恶的脚步永不停歇,衡阳县人民法院将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扎实的工作、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做好案件审判,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