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时空
岔道”女多次容留他人吸毒终被判刑
分享到:
作者:曾秭曼  发布时间:2020-08-17 17:02:48 打印 字号: | |

在吸毒圈子中,流行着“溜冰岔道”这一说法。“溜冰”是指吸食冰毒,这是一种主要成分为甲基苯丙胺的兴奋剂,而“溜冰岔道”是指被这些毒素伤害导致大脑神经受损,长期吸毒者会出现听觉、嗅觉、视觉失真的现象。近日,衡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庭审了一名“岔道”女子容留他人吸毒案。

被告人戴某,一名90后女子,年纪不大,但毒龄却不小,江湖绰号“岔道某”。自2013年起,就因吸食毒品多次被衡阳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并强制隔离戒毒,但屡教不改,肆无忌惮的她不仅自己长期吸食毒品,还多次容留他人在家聚众吸毒。2019年8月的一天,戴某在其租住的房内容留吸毒人员唐某、肖某等人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同年9月,抱有侥幸心理的戴某又三次在其租住房内容留吸他人吸食冰毒,殊不知她已被盯梢许久,最终被衡阳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衡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戴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多次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其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来源:衡阳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