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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首创: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关于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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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忠 周玉平  发布时间:2020-08-27 17:24:21 打印 字号: | |

衡阳法院网讯:“赞成3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8月27日上午,衡阳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全票通过了《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决议》(以下称决议)。标志着衡阳诉源治理工作迈入新征程。“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方式挺前、诉非衔接顺畅、法院诉讼兜底”的多元解纷格局初步形成,必将为加快推进省域副中心城市、现代产业强市、最美地级市建设提供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衡阳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曾静从现实意义、起草经过、基本思路三个方面就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决议进行了说明,认为诉源治理工作是尊重纠纷解决规律、满足群众多元维权要求、节约维权成本和公共资源、发挥各种纠纷解决机制职能作用、更新社会治理理念、深入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时代要求和现实需要。诉源治理工作社会有需求、工作需创新、总书记有指示,全面推进这项工作刻不容缓。

委员们纷纷表示支持该《决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上来,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扎实做好诉源治理工作,做到多方联动,协同发力,主动作为,切实担负起纠纷化解责任。各级法院要发挥引领和推动作用,各基层组织要承担起化解矛盾纠纷直接责任,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企业)、大事不出镇(街道)、难事不出县区”的目标。

《决议》由三部分组成,一是统一思想,全面提高对诉源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深刻认识诉源治理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集中反映,是提升市域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二是激发活力,充分发挥“四大平台”在诉源治理中的作用,即做强民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做实人民调解、做专行政复议、做优基层法律服务、律师服务、法律援助、公证等法律服务,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外;三是强化保障,为全面推进诉源治理保驾护航。市县两级政府每年要把四大平台的运行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积极主动向同级党委、人大汇报,争取支持,帮助他们解决体制上、物质上、经济上、工作人员上存在的困难。市、县、乡三级人大要动员五级人大代表参与诉源治理工作。人大代表争当化解矛盾纠纷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排头兵,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每年向同级人大常委会述职的重要内容;要每年专题听取政府关于诉源治理工作的运行情况,帮助解决具体问题,提高诉源治理工作的公正性和效率。

据悉,由市人大常委会对诉源治理工作作出决议,在湖南尚属首创。




 

 
来源: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