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标的为150万元的借款合同纠纷案。
2009年12月,因被告衡阳市某医院因建设住院综合楼资金短缺,向原告衡阳市珠晖区某单位借款250万元用于交纳相关费用,在2018年12月21日偿还100万元后,被告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借款资金。
在了解案情后,为快速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我院院长邓雪积极组织原、被告双方相关负责人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在签订调解协议时将借款一次性返还。
“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巩固年”活动开展以来,我院积极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将案件繁简分流,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提高审判效率。克服案多人少的矛盾,大幅提升了民商事案件的调解率,取得较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