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湖南省衡山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衡山县人民法院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任命周龙同志为衡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周龙同志在任职发言时作出表态: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团结带领法院一班人,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全面推动衡山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