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为及时掌握理解相关立法精神实质,丰富和积累干警理论知识储备,提升审判业务能力水平,帮助全体干警精准理解和适用《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下称《刑法修正案(十一)》)的相关内容和规定,切实保障新法的贯彻实施,常宁市法院组织开展了专题学习。
上午8:30,党组书记、院长张永灵参加了学习,并在开班讲话中强调,新的一年里,全体干警要收心归位,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紧张忙碌的工作,各部门要结合“司法质量、效率、公信力深化年“活动,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升政治素质和履职水平。
主管刑事审判的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陈社教和主管民事审判的副院长罗荣分别带领全体干警学习研读了《刑法修正案(十一)》和《民法典》,着重强调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新条文的具体应用,并对可能带来的工作转变和挑战进行具体分析。
通过此次学习,干警对新法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准确的把握,干警纷纷表示要把学习新法作为促进文明司法、有效提升司法水平的重要手段,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合法并重,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不断提高审判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