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祁东县人民法院金桥法庭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将审判法庭搬到当事人身边,在金桥镇金桥居委会巡回开庭,当庭宣判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经过开庭审理,法院认为原告没有提交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并且两人系青梅竹马,具有深厚的感情基础,平日里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也很正常,但如果两人在今后的生活中多沟通交流、相互包容,还有和好的可能,故判决不准许原、被告离婚。
彭鹏法官在开庭前及庭审中做了大量调解工作,虽然原、被告未能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但双方均表示服从判决。庭审结束后,旁听的亲戚和村民提出了自己生活中碰到的法律问题,工作人员都一一解惑答疑,并鼓励大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今后,祁东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推行巡回审判工作常态化,创新便民利民举措,及时回应和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更好的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