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人民法院,真心感谢你对工作的认真负责,你是真心为民办事的好法官”。4月19日,衡山县法院执行局将执行款18000元打入申请执行人鲁某的银行卡账户后,鲁某通过微信对承办法官廖朝晖的认真负责表示感谢。
2021年2月22日,家住云南省弥勒县的鲁某向衡山县法院执行局邮寄申请执行资料。但因疫情及身体原因,鲁某不能前来立案,对此,廖法官耐心地指导鲁某,一步一步的完成了网上立案。在完成了网上立案后,廖法官前往档案室对相关资料进行了调取,并迅速的联系到了被申请人杨某。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曾经是商业伙伴,且被执行人杨某现在家庭困难、有病在身,不宜采取过激执行措施。廖法官与两人通过微信和网上办案平台进行了多次的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后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杨某一次性履行18000元,法院通过网上支付打入了申请执行人的银行卡中,双方重归于好。至此,本次执行圆满结束。
自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衡山县法院执行干警始终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与执行活动相结合,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减轻当事人诉累,司法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