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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情与法并用,顺利执结获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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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蔡移贵  发布时间:2021-04-27 14:54:23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相关要求,祁东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加大执行力度,加快执行节奏,穷尽执行措施,执结了一大批涉民生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祁东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采取温情与强制相结合的执行方式顺利执结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获当事人点赞。

原告陈某1与被告周某某抚养费纠纷一案,经祁东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由被告周某某自2019年1月16日起按每月600元的标准支付原告抚养费至原告年满18周岁时止,每年12月30日前付清当年的抚养费。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周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尽快履行给付义务,但其不为所动。通过网络查控,发现周某某名下并无财产。经调查,得知周某某在某金店上班,又立即向该公司发出协助提取工资收入通知书。周某某遂离职。执行法官又多次通电话向周某某释法明理,其总是以各种理由和借口推脱。经两次口头传唤,被执行人拒不到案,遂依法将其拘传至法院。执行法官再次从骨肉亲情的角度耐心地做周某某的思想工作,同时也表明会视情况决定是否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最终,被执行人周某某与申请执行人的法定代理人陈某2达成和解协议,并缴纳了所欠抚养费,还承诺今后会按时给付,该案顺利执结。


 
来源:祁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