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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市县两级法院院长到永昌街道调解一起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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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蒋小花  发布时间:2021-05-18 16:19:44 打印 字号: | |

2021年5月14日,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匡彬文、祁东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星耀一行来到祁东县永昌街道赵坪铺村民小组,现场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

2020年10月1日,原告龙德倦受二被告周来云、陈和平雇请,为二被告所有的房屋屋顶检瓦。2020年10月2日,原告龙德倦在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受伤,后住院治疗,经衡阳市民心司法鉴定所鉴定为一处九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事故发生后,原、被告双方经祁东县永昌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调解,但均未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而后,诉至祁东县人民法院。2021年3月30日,祁东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周来云、陈和平向原告龙德倦赔偿96,313.58元。被告周来云不服判决,向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为进一步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匡彬文、李星耀一行赶赴该案原告龙德倦受伤事故发生地,现场调查案件详情,并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鉴于原告因伤致残、身体状况较差,而被告赔偿能力不足,匡彬文面对面释法说理、耐心劝导,力争消除双方分歧,为案件审理打下良好基础。

 
来源:祁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