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衡阳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评议工作动员会”。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建福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监察与司法委员会和市优化办负责人,市中院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全市各基层法院院长出席了会议。
胡建福指出,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评议,是落实市委“营商环境建设年”决策部署的一项具体举措,也是推动衡阳两级法院履职尽责的有效途径。全市两级法院要提高认识,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促进者和捍卫者,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审判工作的主职主业,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高质量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胡建福强调,迎接市人大常委会专项评议,关键是态度要端正,责任要落实。中院成立“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下设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5个专项小组,出台了专项评议工作方案,提出了五个方面22项需要推进的工作,规定了各部门的职责、重点和时限,明确了“自查自纠、调研、评议、整改”各个环节的要求。因此,两级法院要围绕我市营商环境进入全省先进、中部标杆的目标导向,压实责任,紧盯与法院相关的“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3个营商环境一级指标精准发力。
胡建福要求,全市两级法院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优化审判资源,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以实实在在的便民举措和工作成效为优化衡阳营商环境做应有的贡献,为市委提出的“一体两翼”战略彰显衡阳法院担当。
市优化办负责人就优化营商环境中涉及法院测评指标进行了分析指导,对市委今年提出的奋斗目标进行了解读。
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人明确了评议工作的部署、程序、方法和要求。
会上,雁峰区法院和中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负责人进行了表态发言。
会议还宣读了《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迎接2021年衡阳市人大常委会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评议工作方案》和《全市法院2021年度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