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报道
胡建福参加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二次新闻发布会
分享到:
作者:汤研科  发布时间:2021-06-30 11:11:08 打印 字号: | |

衡阳法院网讯:6月30日上午,衡阳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二次新闻发布会在市广电中心举行。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长胡志文,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建福,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兴无,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安定出席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胡建福就全市法院在教育整顿期间整治违规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方面的工作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胡建福表示,衡阳地区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案件数量居全省第三位。全市法院将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自查自纠作为顽瘴固疾整治的重点工作,以最高标准、最强力度、最硬作风全力克难攻坚,对1990年至2020年以来30年共计84205件减刑假释案件、790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我们举全市法院之力开展评查工作,用最短的时间、最优的质量、完成了最艰巨的任务。其中,减刑假释案件于4月底如期完成全部评查任务,并受到了省院的高度评价;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也于本月完成了评查任务。

依法从严查纠,确保案件质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评查工作要求,市中院调整精干力量分三个阶段攻坚克难,成立了自查自纠工作专班,利用周末、节假日等时间加班加点,对每一起案件、每一份卷宗逐个认真核查,并做到“八个必查”(即:性质情节必查、犯罪前科必查、财产履行必查、时间节点必查、改造情况必查、立功表现必查、社会影响必查、特殊罪犯必查),确保了案件质量。市中院于4月先后两次召开整改工作会议,重点研究评查员在评查过程中发现的疑难和问题案件,形成整改意见指导整改工作。所有评查案件中,共发现问题案件205件(其中瑕疵案件201件、不合格案件4件),已整改198件。对问题案件承办人给予3人诫勉谈话,3人提醒谈话,2人通报批评。

认真研判核查,落实整改要求。全市法院1990年至今,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共计790件(其中,1990年至党的十八大前413件,十八大后至今377件)。市中院争取主动,认真落实“边查纠边整改”要求,于去年12月和今年5月组织专人对全市法院607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评查(其中不合格案件21件)。中院两次评查后,将不合格案件详细情况通报给各法院及承办人,要求承办人作出书面说明,中院组织刑专会进行复查;5月11日至14日,省高院对衡阳地区的319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了评查(不合格案件14件),省市两级法院对所有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实现了评查全覆盖。截止6月28日,确定为不合格的案件全部完成了整改。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从严把握实体条件,进一步完善制约监督机制,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严格依法依规进行。

据悉,截至6月29日,全市共排查整改“6+N”顽瘴痼疾问题数2637个,整改率达100%。全市共立案审查调查涉嫌违纪违法干警233人,采取留置、刑事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30人。



 

 
来源: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