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法院网讯:8月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谭敦龙一行到市中院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评议,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建福出席座谈会。
座谈会上,谭敦龙就衡阳法院如何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提出要求,一要提高站位,认识程度要高。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和必然要求,更是社会各界的期待,要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努力为营商环境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二要明确任务,评议内容要明。要紧紧围绕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定位,紧扣营商环境优化年的任务内容,以打造“全市先进政务标杆、全国一流的营商环境”为目标,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三要压实责任,评议措施要实。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把握好时间节点,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短板,采取有力措施抓整改、抓落实;四要加强领导,评议效果要好。要把营商环境优化与产业项目建设、干部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结合起来,与开展“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深化年”结合起来,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胡建福表示,衡阳法院将认真按照市委、市人大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高质量的司法保障。他要求,全市法院要过好思想关、业务关、效果关,要坚持党的领导,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加强对案件的风险研判,确保办理案件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要认真分析思考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压实责任,狠抓整改落实,为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和国家区域性重点城市最大限度地凝聚智慧和力量。
会上,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龙飞向评议调研组汇报了今年以来衡阳中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与会人员就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研讨,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市中院领导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干警代表出席会议。
会后,评议调研组一行查阅了市中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台账及相关典型案例案卷,并对企业代表和服务对象进行了民意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