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衡山县人民法院民事庭法官来到长江镇孝心村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
2021年6月,衡山县长江镇人民政府同孝心村第二村民小组签订征地协议,共征收孝心村第二组土地33.784亩。原告康某怡于2015年出生,户口随父亲康某落在孝心村第二组。因康某一家长期未在当地生活,孝心村第二组造表分配征地补偿款时未列出原告的分配份额,原告遂以其合法权益被侵犯为由诉至法院。
衡山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此类纠纷在农村地区较为常见,考虑到大部分村民没有智能手机,无法注册健康码,按照防疫规定,无法进入审判庭旁听庭审。为充分听取民情民意,回应民众关切,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民事庭遂决定采取巡回法庭的方式公开审理此案,并邀请30余名村委会干部、当地居民旁听庭审。
庭审现场,主审法官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全面细致地查清案件事实。经过一个小时的激烈质证、辩论,庭审顺利结束。由于双方矛盾较为突出,现场调解未能成功,法官将在庭审结束后,继续组织双方调解,调解不成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