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石鼓法院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遵循,紧紧围绕市场主体需求,把优化营商环境融入执法办案中,为企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司法环境。
近日5名业主将某房地产公司诉至石鼓法院,称其在该公司购买的车位,因签协议没有明确是负一层还是负二层,该公司在履行合同时只交付负二层,业主请求解除协议,退还车款。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了解到涉及该案件的不仅是五名业主,还有其他百户业主也牵涉其中。如处理不好这5个案件,后续可能会引发群体纠纷,对该公司经营也会造成影响。员额法官一方面给五名业主耐心地释法说理,另一方面为该公司分析诉讼利弊。后经历两次开庭,多次调解,最终该公司同意将地下室负一层和负二层提供给业主们选择。案件调解后,业主们选到了自己心仪的车位,该公司形象也没受影响,真正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
“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这是法院在营造法治营商环境中最直接、最有效的体现方式。”员额法官周琴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