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下午,衡阳中院召开“营商环境专项评议工作整改推进会”,会议专门就市人大常委会营商环境专项评议工作反馈的三个方面的问题以及迎接国、省对营商环境检查考核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龙飞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市人大常委会营商环境专项评议工作反馈市中院三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并对3个重点案件进行了交办;对迎接国、省营商环境测评工作的相关准备工作进行了安排;会议还传达学习了市政府下发的《衡阳市国家级、省级园区承接赋权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市中院出台的《影响法院形象、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
陈龙飞指出,优化营商环境事关衡阳经济社会发展和核心竞争力的提升,事关衡阳人民福祉和衡阳对外形象。人民法院要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出色的工作业绩助力衡阳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陈龙飞强调,要看到差距,要自觉对标市人大常委会反馈的问题和国、省评议考核的3个一级指标,认真查找在工作落实上的差距,要学习兄弟单位和兄弟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先进经验,进一步抓好落实、补齐短板;要切实整改,对市人大常委会反馈的问题,要定人定责定时整改,主管领导要严格审核把关,真正把整改工作作为提升能力的加油站、服务大局的助推器;要分工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是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的协调合作,中院各部门要根据工作分工,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好本部门的工作,确保整改有成效、确保考核不扣分。
中院机关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推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