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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大案成功调解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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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尹驰  发布时间:2021-11-12 17:47:05 打印 字号: | |


衡阳法院网讯:“倾心调解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助力三强一化”,11月12日下午,湖南省长盛建设有限公司和湖南恒缘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共同给衡阳中院送来锦旗,感谢该院民一庭法官成功调解一起涉企亿元大案。

原本是法庭上的原告和被告,为何又一起给法院送来锦旗?事情还得从四年前说起。

2017年4月21日,原告湖南省长盛建设有限公司和被告湖南恒缘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工程建设协议》,约定由原告垫资建设被告位于衡阳市松木经开区的“新能源新型绝缘材料生产项目”。2018年6月,项目完工交付给被告,后双方因工程款结算和工程价款支付方式不能达成一致,酿成本案纠纷。原告于2020年6月向衡阳中院起诉,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及资金占用利息1.5亿元。湖南恒缘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诉讼过程中提出反诉,请求判令湖南省长盛建设有限公司承担工期迟延违约金496万元。

衡阳中院民一庭受理案件后,了解到湖南省长盛建设有限公司是一家具有一级总承包资质的大型建筑施工企业,但是因本案纠纷叠加市场因素经营上遇到了暂时困难。湖南恒缘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轨道交通、输变电装备、新能源装备、航空航天等领域的绝缘材料制品的开发、生产为主业的高科技公司,市场前景广阔,正积极筹备在北交所公开上市。为了尽快帮助双方当事人从纠纷中解脱出来,合议庭通过委托中介机构确定了案涉工程款的数额,又到上海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咨询,了解债转股的股价确定方法和相关操作流程,在此基础上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承办人多轮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的分歧逐步缩小,最终达成了被告支付一部分现金,其他以债转股的方式支付的调解协议,实现了互利双赢。

2021年11月5日,在衡阳中院民一庭法官的见证下,湖南省长盛建设有限公司和湖南恒缘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标志着这起涉及标的一亿余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圆满划上句号,最终以双方握手言和的方式结案。

两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达成调解协议后表示,衡阳中院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发,真心实意为企业排忧解难,真正体现了审判机关的责任担当和为民情怀。


 

 

 
来源: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