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动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 总则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集中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惠民措施。
二、具体举措
2、加强网上立案服务。全面推行网上立案,做到凡是能网上立案的案件,均接受网上申请,及时审核。对当事人选择现场提交立案申请的,不得强制网上立案。
3、推行跨域立案服务。设立专门窗口,建立就近受理申请、管辖权属不变、数据网上流转的联动办理机制,实现就近能立,多点可立,少跑快立。
4、开展优质创新服务。推行微笑服务,做到“一张笑脸一杯茶,一条凳子一声好”;实行延时服务,中院开通24小时法院,各基层法院适时开通24小时法院。
5、加强对残疾人的司法服务。对需要与法官见面的残疾人当事人,法官应主动到诉讼服务场所会见。审理涉残疾人案件,应当减少残疾人往返,必要时就地开庭。
6、进一步优化适老诉讼服务。为老年人预留便捷安全的进出通道,在诉讼服务场所提供放大镜、老花镜、医药箱等老年人常用物品,提供诉讼费现金收取服务,提供纸质诉讼书状模板材料,诉讼服务场所工作人员应当主动优先做好老年人各项服务工作,不得强制要求老年人必须使用自助诉讼服务设备。
7、简化申请执行程序。在办理申请执行案件立案时,执行依据为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无需申请人提供该裁判文书生效证明。立案人员收到立案申请后,应当通过数字法院应用系统中查询等方式,确认是否符合申请执行立案条件。
8、建立健全诉调对接机制。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纠纷的有效衔接,建立调解组织名册和调解员名册,规范诉前矛盾纠纷化解流程,与人民银行、民政、人社、妇联、公证、交警等单位建立和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各基层法院根据辖区内涉诉纠纷分布情况、主要类型及成因,在矛盾纠纷多发易发的乡镇、街道挂牌设立诉源治理工作站并投入运行。真正发挥好人民法院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
9、为律师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以解决律师在参与诉讼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为着力点,依托律师服务平台、诉讼服务大厅、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立体化渠道,为律师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
10、维护军人及其亲属合法权益。与基层党委、政府以及司法行政、武装部等相关部门联动,积极运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方位做好协调工作。对军人军属追索劳动报酬、抚恤费、社会保险费和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或其他人身伤害事故赔偿等案件,依法加大诉讼费缓、减、免力度。
11、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账款和农民工工资专项活动。为拖欠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账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提供绿色通道,及时立案开庭,缩短办案周期,有条件的巡回审判,就地办案,依法高效审结执行。符合法定条件的直接裁定先予执行,执行到位的款项和物品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有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依法运用罚款、拘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措施,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2、开展未成年人保护行动。选用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法官审理未成年人案件。将社会调查、心理疏导、法庭教育、延伸帮教、法制宣传、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纳入工作范围。
13、加大电信网络犯罪追赃挽损力度。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网络非法集资、网络“套路贷”、网络传销犯罪分子。在审理上述常见多发的网络财产犯罪案件时,加强与公安、检察部门的沟通协调与信息通报,发现财产线索及时移送,依法及时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加大涉财产犯罪追赃挽损力度。
14、严惩毒品犯罪。依法严惩走私、制造毒品、大宗贩卖毒品和走私、非法生产、买卖制毒物品等源头性犯罪,依法严惩毒品累犯、再犯和缓刑、假释考验期或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再次犯罪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并从严把握毒品罪犯减刑条件。严厉惩处为获得购毒资金而实施的抢劫、抢夺、盗窃等侵财型犯罪和因吸毒后行为失控而诱发的杀人、伤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交通肇事等犯罪。依法惩处零包毒品贩卖。
15、加强司法救助工作。积极主动开展司法救助,帮助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生活困难当事人摆脱生活困境。主动对接退役军人事务局,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退役军人予以优先救助。开展帮扶司法救助对象活动,回访慰问司法救助对象。
16、加强法治宣传。开展“一站式建设”和诉讼服务宣传,推广移动微法院应用。开展民法典、禁毒、保护母亲河宣传,通过宣讲、悬挂宣传标语、发放通俗易懂的小册子等方式,让人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大力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预防校园欺凌,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
17、打造诚实守信的司法环境。对虚假诉讼多发的案件通过传唤当事人本人出庭、加大依职权调查取证力度等措施发现、防范虚假诉讼、虚假作证。加大对虚假诉讼、虚假作证的司法处罚力度。将虚假诉讼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严惩司法工作人员、律师参与虚假诉讼。
三、组织实施
18、全市法院应当结合实际,加强统筹推进,强化工作落实,创新工作举措,确保便民利民惠民措施落地见效,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