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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破产案件管理人进行工作考核及晋级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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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10-25 12:04:33 打印 字号: | |

各破产案件管理人:

为加强对破产案件管理人的管理,根据《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对我院名册中的管理人和在我市两级法院承办过破产案件的其他管理人进行工作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符合条件的管理人予以晋级。

我院名册中的机构可以根据《湖南省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评分标准(试行)》进行自我评分,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可以向我院申请晋级,我院将根据考核结果和管理人的申请对部分符合晋级条件的二、三级管理人予以晋级。

请各破产案件管理人按照《对破产案件管理人进行工作考核及晋级的工作方案》,提供考核及申请晋级资料。

为践行绿色原则,减少浪费,本院不接受纸质材料,提交的材料扫描后做成PDF文件,发送到hyzyjsc@163.com。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25日


 

附件1:

附件一:

对破产案件管理人进行工作考核及晋级的工作方案


 为加强对破产案件管理人的管理,根据《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对我院名册中的管理人和在我市两级法院承办过破产案件的其他破产案件管理人进行工作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符合条件的管理人予以晋级。具体方案如下:

一、 工作安排

1、2021年11月10日至30日,对2020-2021年度衡阳两级法院的(包括结案的和正在办理中的)破产案件进行个案考核。

2、2021年12月1日至30日,对符合条件的管理人进行晋级考核。

二、 考核内容

1、《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破产管理人工作实施个案监督评价的通知》及其附件所列项目。

2、《湖南省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评分标准(试行)》所列项目;

三、工作程序

(一)  发布通知。在诉讼资产网上发布《对破产案件管理人进行工作考核及晋级的通知》。

(二) 破产案件管理人提交资料。

属于考核对象的管理人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2020-2021年机构工作报告;

2、2020-2021年案件办理情况汇总表;

3、公司信息变更申请书;

4、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证书;

5、变更后的资质证书;

6、变更后的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证书;

7、行业年度审核证明;

8、行业年度奖惩情况;

9、提交社保人员信息(含花名册)。

10、申请晋级的管理人提交晋级申请及自我评分表。

所需资料按以上目录编制,制作成PDF格式,在2021年11月10日前发送至hyzyjsc@163.com。

考核对象不按时提供考核资料,不再列入我院下一年度名册,并报告给省高院主管部门。

(三)个案评查

1、各法院对2020-2021年度本院审理的破产案件进行个案考核,填写好《管理人个案履职评价表》。

2、《评价表》由司法技术人员和案件承办法官共同填写,各管理人予以配合。

3、个案没有《评价表》的,个案考核分按0分计。

个案评价分占考核分值的70%。

(四)机构申辩

中院司法技术管理处将本院与基层法院的个案评查结果进行汇总,被扣分的管理人可以对扣分情况进行书面申辩。

未办理过破产案件的管理人,不进行个案考核。

(五)综合考核

中院破产管理人考评委员会根据《管理人年度综合评价表(正向得分制)》对管理人平时工作情况综合考评,考评委员会考评得分占考核分值的30%。

综合考核得分为个案考评得分加上考评委员会考评得分。

考核结果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公开。

(六)晋级评分

中院管理人考评委员会根据管理人的年度考核情况,对管理人自我评分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管理人予以晋级。本次拟从二级管理人中推荐3--5个向省院申报一级管理人,从三级管理人中晋级5-8个二级管理人。

四、提交材料地点及联系人

材料提交邮箱:hyzyjsc@163.com

联系人:黄志英  蒋赟

联系电话:0734-8893162。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25日


 
来源: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