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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果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双十一”购物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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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汤红本  发布时间:2021-11-24 10:26:32 打印 字号: | |

近日,衡山县人民法院白果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双十一”期间的网络购物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20年“双十一”期间,原告陈某在某网购平台花了4076元为其母亲购买了一台电动三轮代步车。待2021年使用时,陈某才发现该车的电池不能充电,遂与商家协商退款事宜。但商家以购买时间过长为由拒绝退款,声称只能对电池进行退换处理。可当陈某去邮寄电池时才发现,电池属于危险物品,无法邮寄。于是,陈某再次联系商家要求退货,可商家只愿意退款2000元。陈某在网购平台多次投诉未果后,经平台建议,将电动三轮代步车邮寄退还给了商家,并于2021年9月诉至衡山县人民法院白果人民法庭。

白果法庭立案后,依法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庭前调解,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电动车经销商最终同意退还给原告陈某所购电动车款4000元,原告陈某亦同意放弃运费及电池检测费等其他诉求。

4000元于当日支付到位后,原告陈某遂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陈某历时一年多的网购纠纷得到顺利解决。


 
来源:衡山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