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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鼓法院:院长带头开标准“示范庭”,引领示范提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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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若愚  发布时间:2021-11-25 17:03:59 打印 字号: | |

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响,杨某、罗某故意伤害案于11月25日上午在石鼓法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担任该案审判长的是石鼓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海军。区检察院检察长阳发云出庭支持公诉。省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群众列席旁听,庭审时间共持续3小时30分钟,全程实行网上同步直播。

庭前,合议庭充分准备,认真研究分析案情,作为审判长的肖海军仔细阅读全部案卷材料,指导制定详细庭审提纲,并带领合议庭成员赴案发现场实地调查。庭审过程中,肖海军以娴熟的庭审技巧,规范的庭审语言,精准把握庭审节奏,整个庭审环环相扣、推进有序,条理清晰、层次分明,张弛有度。经法庭调查,2021年4月17日凌晨1时,被害人全某在某酒吧玩耍,后与该酒吧两名保安发生冲突,争执推搡过程中,致全某死亡。

该案的审理,是石鼓法院落实院庭长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常态化、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推进庭审规范化的具体实践。今年以来,石鼓法院审执结3692件,其中院庭长办理3076件,占比83.32%。院庭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示范引领作用明显,对充分调动全院干警办案积极性,提升案件质效,抓好智能审务督查,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向优向好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来源:石鼓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