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19日至6月2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衡阳法院系统进行了巡察“回头看”。7月2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衡阳中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衡阳中院党组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践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和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秦国文书记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及时研究部署,层层压实责任,全面扎实推进。一是切实担起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建福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龙仕达、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龙飞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二是扎实压紧各级责任。对标对表反馈意见,制定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问题清单,将巡察组反馈的6类问题细化为45个问题,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中院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落实整改问题的行动自觉。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6类4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3个,正在整改的2个。巡察期间移交的124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交办的5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2021年10月18日反馈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问题,目前正在整改中,将严格按要求于12月18日前整改完毕。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党组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建福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龙仕达、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龙飞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任成员,全面负责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二是强化调度落实。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法院系统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根据反馈意见列出问题清单,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8月20日召开集中学习会,中院党组成员集中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市委秦国文书记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召开全市法院系统巡察整改动员大会,全面部署督导整改落实工作。9月24日,中院党组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再次督导整改落实工作。10月15日,中院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反思,对照检查,进一步强化抓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强化攻坚克难。对巡察组反馈的部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清查退赔工作没有完成、整改进展缓慢的问题,中院迅速调整充实人员,组建工作专班,逐案核实款项来源性质,多方收集退赔当事人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梳理加快清查退赔工作进度。目前已清退146.6万元,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四是强化机制建设。今年6月份以来,制定任职回避、经商借贷、法官与律师交往等规范性文件43个,把当前改与长远立有效结合起来。五是强化作风纪律建设。8月中旬,中院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9月30日,召开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听取基层法院工作情况,明确工作措施,进一步提升严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召开廉政教育大会,中院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中院纪检组组长朱祥云以两级法院在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为鉴进行专题授课。印发《干部作风建设年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区分,扎实推进活动落实落地,不断强化干警责任担当,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2.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措施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扎牢监督的制度笼子。制定《关于整治顽瘴痼疾的十项规定》,督促市中院强化案卷管理,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开展影响法院形象、损害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梳理廉政风险点,紧盯多发性、顽固性、典型性问题深化整治。二是强化监督执纪。监督整治执行领域乱象,针对省高院司法巡查整改反馈意见中反映全市法院执行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政法系统教育整顿活动,在全市两级法院开展为期六个月的执行队伍教育整改专项行动。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在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派出两个检查组,对市中院财务账目以及食堂进行了检查。针对审判监督案件档案管理混乱和刑附民赔偿款发放不到位、不及时问题,分别发出纪检监察建议各1份。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对市中院多人违反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的问题,向中院党组发出监察建议书。今年6月以来共发出监察建议书4份,组织处理18人,政务警告2人。对员额法官刘某某收受红包礼金的违纪问题线索进行了查处,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督促随机抽取37件案件进行廉政回访,社会效果较好。
3.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不牢
(1)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仍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治建设。组织全体干警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深入学习,邀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成新平作专题辅导。印发《关于组织开展衡阳法院基层法官轮训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市法院每名法官参加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或56学时,明年年底前把全体基层法官轮训一遍。制定《关于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与业务指导的实施方案》,举办“衡法课堂”,开展舆情应对专题培训,提升突发事件线下实体处置与线上舆情应对的统筹协调能力,努力实现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组织全市法院刑事法官业务培训,邀请最高院、省高院审判业务专家授课。二是助力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关于为投资者开辟维权“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司法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涉及立、审、执等13个方面的工作措施。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投资者维权绿色窗口”,让涉投资维权者优先立案。加强知识产权案件审限管理,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联席会议,推动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案件快审快结机制。三是注重办案效果。针对部分干警片面强调“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就案办案、机械办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不强的问题,开展专题讨论,以案为鉴对干警进行教育,切实保证案件审理三个效果的统一。例如在(2020)湘04执1235号行政纠纷执行案中,及时做好协调沟通,促使行政机关主动履行完毕。
(2)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还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诉讼服务质量。针对接待群众来访、来电态度不够热情、缺乏耐心、办理诉讼退费工作拖拉等问题,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便民利民惠民诉讼服务的实施细则(试行)》《全市法院诉讼服务满意度评价工作办法(试行)》,印发《司法为民改进措施清单》,以群众对诉讼服务满意度评价倒逼全市法院干警司法服务能力和水平。8月21日,邀请衡阳市婚调委调解员对诉讼服务中心窗口人员开展仪态、电话礼仪和接待礼仪的培训。二是提升诉讼服务效率。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力推湖南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12368热线等平台的推广应用。10月12日,对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开展线上信息平台操作培训,选派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和立案信访局局长带队前往县市区法院开展业务指导。制定《线上线下诉讼费退费管理办法》,不断规范退缴诉讼费工作。三是化解涉诉信访难题。严格落实院领导接访值班制度。制定《关于进一步落实院领导接访工作的实施办法》,将院领导接访交办案件的处理情况纳入本院各承办单位、承办人的绩效考核范围。中院涉诉信访工作经验被最高院立案信访局在全国法院推介。四是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制定《关于全面加强院领导联点指导监督落实立案登记制的实施意见》,从严从实督导落实立案登记制,有效杜绝提高立案门槛、拖延立案、月底不立案等情形的发生。五是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召开民营企业家代表座谈会,收集意见建议12条,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六是妥善化解涉民生案件。妥善办结李某等9人诉衡阳某矿业有限公司、祁东县某矿产品加工厂劳动争议系列案,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有效保障9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社会反响良好。七是强化追赃挽损。积极协调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建议检察院根据被告人退赔情况调整量刑建议,及时与涉案财物流向的所在法院沟通联系,要求暂缓执行、扣押并返回涉案财物,全力提升追赃挽损工作实效。拟与市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执行协作协助工作机制备忘录》的机制,细化和规范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和公安机关协助执行工作的相关操作规程,解决协助查找、控制并移交被执行人等问题,确保依法及时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
4.履行职能职责整改效果不佳,近三年绩效考核在全省排名靠后
(1)审判管理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院庭长的监管职责。按照“四类案件监督细则”要求,将“四类案件”优先分配给院庭长办理,充分发挥院庭长示范带头作用。二是严格落实定期通报制度。扎实开展“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深化年”活动,每周对中院各部门绩效情况、员额法官办案情况、基层法院绩效情况进行通报。对在绩效考核中连续排名落后的基层法院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每半个月对立案一年以上未结案件进行通报预警,对临近审限15天的案件进行预警提示,增加长期未结案件、超审限案件在司法绩效考核中的权重。三是严格落实以评促改制度。开展重点案件评查、专项评查、随案评查等评查活动,全市法院重点案件交叉评查145件,瑕疵案件15件,不合格4件,给予诫勉谈话7人、通报批评16人、提醒谈话10人、责令书面检查6人、批评教育1人。组织开展职务犯罪、食品药品犯罪案件交叉评查,全市法院评查案件236件,初评瑕疵6件,不合格1件。四是严格落实业务指导责任。采取规范发改案件监督管理、规范请示案件答复行为、组建业务指导组和分管院领导深入联点法院调度指导等措施,狠抓“四个一”(即业务培训、案件质量讲评通报、庭审观摩、文书修改点评)的落地见效,进一步强化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制定关于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离婚案件的指导意见,统一裁判尺度。10月22日至23日,召开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邀请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专家讲座辅导,围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性侵类犯罪、网上赌博类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深入研讨。
(2)执行工作问题较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执行案款专项清理。全市法院对历年来逾期未发放的执行案款进行全面系统清理,涉及3054件案件的执行案款全部发放到位,对历年来不规范记账14839笔执行案款,按照新的要求进行财务记账。市中院执行局与中国建设银行衡阳分行就规范“一案一账号”管理工作召开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严格落实“一案一账号”要求。设立执行案款管理专员,建立执行案款管理台账,确保案清款晰。2021年5月17日至24日,市中院派出三个督查组到各基层法院开展现场督查,对执行案款清理等工作进行检查,指出存在问题和不足,督促限期整改。二是强化执行队伍建设。扎实开展执行队伍教育整改专项行动,结合近两年在全市法院执行领域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市中院研究制定《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轮岗交流办法》,明确干警轮岗交流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具体实施,中院及部分基层法院对执行局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健全和完善党建工作制度、请休假制度,建立执行类“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制度。对基层法院实行分片包干、联点指导,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指导,提升执行效率,强化执行监督。强化线索核查处置,执行队伍教育整改期间,共收集两级法院涉执行问题线索近200条,已全部办理完毕。对耒阳法院执行涉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件、石鼓区法院执行干警违反“三个规定”情况启动一案双查机制。深化执行机制改革,在部分基层法院推行团队化和流水线作业,在今年全省法院执行绩效考核中,全市法院彻底扭转了长期落后的被动局面,进入全省法院先进行列。三是强化内部管理。规范执行费收取及发放审批流程,及时给当事人开具票据并附卷备查。规范财产处置,市中院与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司法处置房产定向询价协作机制的通知》《关于办理不动产司法拍卖涉税事项若干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财产处置询价程序,对不动产定向询价、应缴税费测算、不动产拍卖税费信息公示和不动产拍卖税费缴纳等事项进行明确,不断深化执行工作与税费征缴协作。规范终本程序,严格依法审批,杜绝违规终本。
5.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主体责任不力,监督执纪问责不严,队伍管理“宽松软”状况没有明显改观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制定《中共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对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分工。党组一把手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的班子成员,由党组书记进行提醒;对存在的失职行为,依规依纪追究责任。二是强化监督执纪。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强化“三个规定”数据填报,先后通报6起违反“三个规定”的典型案例。截至目前,中院在“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填报有情况报告数据共10条。以《廉政监察员工作细则》为基础,制定《党务廉政专员工作细则》,遴选任命13名党务廉政专员。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部门的协作,将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管理权限及时移送派驻纪检监察部门,配合进行核查处理,上半年共向派驻纪检组移送23人的问题线索。扎实开展审务督察和日常秩序督察,今年以来共下发监察、督察通报20期。三是加强对信访举报线索核查办理。对教育整顿期间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核查处理,对56人进行组织处理,1人予以党纪政务处分,1人予以双开并移送司法。四是加强财务管理。制定《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差旅费管理补充规定(试行)》,严格出差审批程序。重新修订聘用制法官助理、书记员、驾驶员、辅警管理办法,废除差旅费包干规定。加强食堂管理,制定《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务活动用餐管理办法》,严格公务接待审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并制作台账备查。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出台《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府采购内控制度》,院党组对采购预算和采购方案进行研究,确定采购预算和采购方式。严格按规定制定印刷和文印采购需求方案、采购预算和采购方案,所有印刷及文印均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平台上采购。五是特定款物问题整改。原主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已与人民银行、中国银行衡阳分行进行沟通协调,激活原有账号退还团购房部分款项。
6.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不严格现象依然存在
(1)班子的自身建设不强,表率作用不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抓学习提升。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要求,紧跟省高院党组和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节奏,年初制定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和重点学习书目,领导班子成员先自学、后辅导,开展好交流讨论和中心发言,做到读书笔记有对照、座谈情况有记录、心得体会有评查,确保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今年以来,中院党组中心组已开展集中学习19次。二是抓团结协作。发挥班子的示范功能,班长带领团结一班人干事创业,班子成员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副职当好配角、补台不拆台,共谋事业发展。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向心力。三是抓监督指导。严格按照《关于加强队伍教育整顿条线指导及日常监督指导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监督指导基层法院工作。今年以来,中院院领导下基层法院督导工作83次。
(2)干部队伍缺乏精气神,工作积极性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建引领。始终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年初制定党建工作要点,下发机关各党支部抓好落实。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警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合理安排庭审排期,各党支部认真落实好每周五的党日活动,确保活动保质高效开展。严格落实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好党员年度培训和政治轮训,不断提高党员干警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修订完善《请休假与考勤管理规定》,实行每周一统计、每月一通报,并将考勤结果作为干警提拔使用、评先评优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完善落实谈心谈话制度,院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所联系党支部的党员干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切实掌握干警思想动态。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组织开展党务干部轮训,提升抓党建工作的能力水平。二是完善绩效考核。针对案件折算办法广泛征求干警意见建议,制定出台《2021年审判执行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对业务部门进行季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报全院。三是鼓励创先争优。在全市两级法院选树汤研科、阳素娟等10名忠诚担当、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通过媒介大力推介先进事迹,发挥好先进典型的模范引领作用。开展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全市法院优秀庭审的评选活动,促进法官不断提高庭审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水平。
(3)用人导向上有偏差,干警对选人用人认可度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政治优先、德才兼备、人岗相宜等原则,营造好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是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大胆使用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群众认可度高的干部,积极向市委推荐80后优秀干部到基层法院担任院长。三是加大选人用人酝酿工作力。政治部在民主推荐前主动听取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处级以上干部的意见建议,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上酝酿形成方案。四是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对干部的选拔任用形成全程纪实,防止出现带病提拔的情形。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目前,衡阳法院系统的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统筹推进深层次问题的整改还需加大力度,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扎实抓好问题整改,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紧盯问题整改不放松,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对于近期能够整改到位的问题,加快工作进度;对需较长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问题,加强跟踪问效,加强督察督办,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地。把巡察整改与当前工作紧密结合,同研究同推进,切实做好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对表销账,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体现巡察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19974788959;邮政邮箱:湖南省衡阳市解放大道32号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邮箱:hyfyj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