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切实缓解困难申请执行人的燃眉之急,帮助困难群众渡过难关,祁东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向7名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1.5万元,传递司法温情,彰显司法关怀。
“感谢法院雪中送炭,有了这笔钱,小孩读书学费有着落,我们也能安心过好这个春节”,邓某在办理完领款手续后激动的说道。
原来,2020年1月,邓某及其女儿王某乘坐客车时,因司机操作不当避让不及,客车与匡某停放在路边的拖拉机后部相撞,造成王某受伤、邓某十级伤残以及两车受损的事故。雪上加霜的是匡某未投保交强险。经法院审理后,判决由匡某支付邓某、王某各项损失共计108,256元,由保险公司支付7597元。
该案在执行过程中,经调查,被执行人的拖拉机损坏严重,变现能力差,另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它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邓某为贫困户,其自身因事故受伤、劳动能力受损;其丈夫亦因脑部疾病丧失劳动能力,长期在家休养;其女儿王某尚在校读书,学费、生活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且家中尚有一位80岁高龄的母亲需要赡养,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经审查,王某的情况符合救助条件,遂积极采取司法救助措施,为其申请司法救助金2万元。
这只是祁东法院救助当事人的一个缩影。下阶段,祁东法院将进一步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发挥好司法救助政策“冬日暖阳”的作用,融化困难群众心中的坚冰,让困难群众重燃生活的希望之火,切实感受到司法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