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祁东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批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起诉部分小区业主,要求业主支付物业管理费的案件。民二庭在接收了该批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后,考虑到该批案件具有诉讼标的额小但涉及业主较多的特点,对案件进行了初步的分析研判,采取调解与诉讼相结合的方法,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力争尽快化解矛盾。经法官释明、组织调解,大部分争议不大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部分案件申请撤诉,祁东县人民法院经审查准许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小区物业管理现已深入居民生活,物业服务纠纷出现易发、多发,且易引发群体纠纷的特点。对此,祁东县人民法院温馨提示:(一)物业公司应加强服务理念,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用心做好小区物业服务,接受业主监督,让业主的物业费“给得值”。(二)业主应转变消费观念,接受物业服务的同时,自觉履行物业费的交纳义务。(三)业主可成立自治组织机构,通过业委会、业主大会等组织对等的向物业公司反映问题,畅通沟通渠道,而不是试图通过拒交物业费解决问题。(四)开发商应增强社会责任感,严格把握房屋质量,积极兑现与业主的承诺,避免业主因开发商遗留的问题转嫁到物业公司。(五)社区可成立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物业服务纠纷往往基本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调解率较高,可先行由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节约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