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是一个城市的关键软实力,也是核心竞争力。2021年以来,衡阳中院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从“四个方面”采取有力举措助力营商环境的改善和优化,服务衡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营造公正高效诉讼环境。开展“加快办理涉企诉讼案件”专项行动,对涉企案件尽量网上立、当场立、调解结、尽快结,涉企案件网上立案2657 件,当场立案率100%,网上调解成功率76.09 %,平均办理天数比去年缩短24.54天。仅用3天时间,在线化解诉讼标的额达1.8亿余元的某大型企业合同纠纷,推动衡阳市重点项目建设。与市贸促会、律协、卫健委、医调委、婚调委等部门建立诉讼与非诉讼程序对接机制。积极推动在衡阳市石鼓区、衡山县开云镇、衡东县杨桥镇设置矛盾纠纷治理中心试点,整合10多个单位的多元解纷合力,在全省属首创。高效化解宏华公司等系列民间借贷纠纷案,盘活了长湖新村、中梁壹号院等项目,最大限度保护了集资户、购房户等500余户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营造竞争有序市场环境。出台《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等4个制度性文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推动设立企业破产援助资金,确保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依法审结“茅台”“卡地亚”等知识产权案件509件,调解率88%,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组建6个服务团队,走访特变电工、建滔实业、天锦纺织等40多家企业,上门解答法律问题。与市工商联签订《建立健全沟通协作机制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备忘录》,成立驻工商联法律服务站,定期举办民营企业家防范法律风险培训班,提升广大企业防范法律风险能力。
三是营造守约践诺诚信环境。切实加大执行力度,2021年全市法院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13%,排名全省法院第二。开展“集中解决拖欠企业账款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执结相关案件1079件,为企业追回账款6.31亿元。依法严惩失信被执行人,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476人次,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18190人次,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7人。
四是助推公正规范政务环境。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结行政案件600件。与市政府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协调机制,为企业职工安置、税费处置、财产处理、信用修复等提供有力支撑,妥善解决华阳置业破产清算、金荔科技重整过程中的职工安置、房产办证等遗留问题。联合市司法局,针对土地权属争议纠纷、医疗纠纷、城市房屋拆迁纠纷等17类纠纷,出台《行政调解指导意见》,加强行政调解力度,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保障重点工程项目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