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市委经济工作会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为扎实推进“三强一化”建设、加快建设国家区域重点城市和省域副中心城市提供高水平司法服务和保障,结合衡阳法院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为“三强一化”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责任感、使命感
1.深刻认识衡阳法院服务和保障“三强一化”建设的重大意义。“三强一化”建设是衡阳把握“三个新发展”、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的一条奋斗之路,是在继承“五个新衡阳”“一体两翼”中与时俱进的一条创新之路,是尊重衡阳历史、立足衡阳现状、契合衡阳未来的一条崛起之路,对衡阳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战略性全局性意义。全市法院要深刻把握推进“三强一化”建设对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持续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衡阳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美丽衡阳建设,持续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创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巩固年”活动,进一步健全审判执行权力制约监督机制,不断增强依法服务保障“三强一化”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协同性、前瞻性,努力满足“三强一化”建设对司法的新需求。
2.准确把握服务保障“三强一化”建设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要紧紧围绕市十二次党代会的战略决策部署,坚持法治引领,着力加强对新兴产业、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等领域及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保障创新发展;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保障开放发展;着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护航“五好”园区提质,保障协调发展;着力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推动发展成果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保障中心化进程。要增强大局意识,坚持能动司法、协同司法,创新司法理念,在服务大局中谋划衡阳法院工作,不断建立健全适应推动衡阳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司法机制,对涉及到的司法问题提前预判,早做研究,及时应对,妥善处理,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单位、部门:各基层人民法院、中院机关各部门)
二、加强知识产权审判,服务保障“强创新”
3.助力打造区域性科技创新中心。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力争构建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机制,争取上级法院支持衡阳中院调扩知识产权案件管辖范围,加大知识产权民事侵权惩罚性赔偿判赔力度,依法加强对知识产权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让创新在公平公正环境中走的更远。推动完善我市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完善数据产权、数据隐私等司法保护机制,妥善审理涉数据交易、数据市场不正当竞争等案件,服务保障数字经济“领头雁”计划。通过公正裁判明确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和义务,依法保护平台从业人员和消费者权益,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联合衡阳市知识产权局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诉前调解前置工作,创建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前调解知识产权纠纷新品牌。
(责任单位、部门:各基层人民法院、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刑一庭、刑二庭、立案信访局、政治部、办公室)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强开放”
4. 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行政审判,支持行政机关整顿违法经营,规范市场秩序。依法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管,保护民营企业经营自主权。严格落实契约精神,助推诚信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裁判和协调化解并重,把行政争议多元化解纳入诉源治理大格局,从源头上预防、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加强市场主体涉诉信息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整合,为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供有力司法支持。建立健全司法行政良性互动新机制,充分运用司法建议、行政审判白皮书等,对行政执法中普遍性、倾向性、趋势性问题提出预警及治理建议,服务保障“放管服”改革。
5.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开展“暖企”行动,定期走访企业,积极回应市场主体关切。加强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最大限度降低保全、执行措施对市场主体不利影响。充分考虑中小微企业诉讼能力不足的实际情况,依法予以诉讼引导和释明,加大依职权调取证据的力度,实现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的有机统一。继续开展“民法典宣讲”“普法值班”“法治讲座”等系列活动,提升市场主体的法治意识。开展为上市企业专项法律调研行动,加强与衡阳市企业上市辅导中心沟通协调,服务保障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打造并推动精品案例,为企业发展提供保障。持续开展“加快办理涉企诉讼案件”专项行动,推进涉企纠纷高效化解。深化企业破产处置府院协调机制,推动府院协调机制县区全覆盖,完善破产管理人选任和考评体系,健全执行和破产程序的衔接机制,继续开展破产积案清理专项行动,充分运用预重整、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等制度,最大限度保市场主体、保群众就业。
6.升级法律服务工作站,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水平。依靠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创建新型法律服务工作站,在站内设“涉企纠纷多元化解区”“联合服务区”“法商论坛区”“成果展示区”等功能区,满足我市民营经济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发展的法治需求,全力营造“一站式”法治化营商环境。突出法律服务站工作重点,注重对各类风险的源头预防、有效处置,强化与金融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调解组织的协同联动,共同做好涉众金融纠纷、大型企业债务、“问题楼盘”“房闹”等风险预警、处置化解工作,切实为民营企业、企业家纾困解难。以新型法律服务工作站为依托,延伸司法服务功能,加强与衡阳市工商业联合会、衡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衡阳企业上市辅导中心的沟通协调,提高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
7.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及时兑现企业胜诉权益。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持续开展“三湘风暴”专项执行行动,针对涉民营企业、涉民生、涉金融等领域集中攻坚,提升执行到位率。进一步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守信激励、信用惩戒分级管理和信用修复机制,依靠党委政府,加大平安建设考核(执行难综合治理及源头治理部分)在机关、事业单位拖欠企业账款案件中的适用力度,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失信企业通过多头开户、关联交易、变更法定代表人等方式规避执行的逃废债行为,探索创新诚信履行人在法院诉讼保全、银行金融服务等方面的正向激励举措,提升生效裁判自动履行率。持续开展“集中解决拖欠企业账款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依法加大失信惩戒、限制消费等措施的适用力度,及时兑现企业胜诉权益。推动执行事务中心建设,创建“一站式”执行事务服务窗口,坚持依法善意文明执行,平衡保护各方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
(责任单位、部门:各基层人民法院、中院行政庭、民二庭、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执行局、立案信访局、办公室、研究室)
四、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服务保障“强集聚”
8.发挥刑事审判打击和保护双重功能,维护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强化审执衔接,提升黑财执行到位率,强力打伞破网,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沟通协作,形成打伞合力,精准实施“综合治理”,提高司法建议质量。持续重拳打击毒品、电信网络诈骗和性侵未成年人三类突出犯罪,开展专项审判行动,深入推进平安衡阳建设。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防止利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依法慎用刑事强制措施,严格规范涉案财产的保全和处置措施,健全涉产权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和纠错机制,常态化发布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9.深化诉源治理提升市域能级,促进人口人才集聚。完善网上立案、跨域立案、远程立案、集约送达等功能,开展“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服务事项清零行动,提高服务平台利用率,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便利。深入推进银行卡纠纷诉源治理工作,确保银行卡纠纷一审收案数在2022年6月底前同比下降30%,12月底前,同比下降50%。在全市基层法院设立常见纠纷诉前调解中心,各基层法院结合各自法院立案类型化情况,吸纳特邀调解员驻院打造常见纠纷诉前调解品牌。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推动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诉源治理工作专项督查。依靠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推广设立“乡镇、区县、市及各行业”多层级矛盾纠纷化解中心,加强监督力度,确保矛盾纠纷化解中心实质化运行,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实质性化解,为我市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促进人口人才集聚提供多元化、一体化、全链条的司法服务。
10.护航建设“五好”园区,促进优势产业、要素集聚。设立园区人民法庭,专职调解、审理园区有关纠纷或诉讼,对园区所有涉企案件进行集中管辖和处置,推出“精细服务、特色服务、周到服务”等民营企业服务理念,开通服务园区民营企业“绿色通道”,实行接待、立案、审批一条龙服务,缩短办案周期,做到快审、快结,让园区企业心无旁骛抓经营,为打造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保驾护航。
11.夯实人民法庭工作,加快基层动能集聚。争取党委政府、上级法院支持,优化法庭布局,在市郊、市区新设或改造专业性人民法庭,专门负责审理道交、劳动等案件;在乡镇建设综合性法庭,以办案本职、便民机制、多元解纷、宣传导向为抓手,妥善审理涉乡村各类案件,助力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服务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引领示范作用,妥善处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纠纷,依法严惩“村霸”“路霸”等农村黑恶势力,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老人、妇女及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和关爱服务,推动乡村社会文明进步。持续开展“普及民法典助力乡村振兴”活动,指导村民自治组织完善村规民约,每年组织开展2次以上针对基层组织干部的法治培训活动,依法审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纠纷案件,助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妥善审理涉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支持劳动力等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
(责任单位、部门:各基层人民法院、中院刑一庭、刑二庭、立案信访局、政治部、研究室、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
五、立足区域功能定位,服务保障“中心化进程”
12.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提供又好又快的“司法产品”,为中心城市建设擦亮底色。立足衡阳地区作为湘南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空间枢纽的地位,加强行政审判,依法审理涉及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及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引发的行政案件。在《民事诉讼法》深化适用、行政案件归口管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诉讼归口管辖等方面争取上级法院支持获得试点资格。推广应用闪信送达平台,提高人民群众诉讼参与便利度。坚持常态化开展“问计策、办实事”活动,将群众的意见建议转化为整改清单,依法妥善审理涉医疗、教育、住房等各类民生案件,提升民生司法保障能力。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审判理念,深入打好市湘江流域铊污染问题专项整治攻坚战,加大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审理力度,积极稳妥审理绿色金融等新类型案件,助力将衡阳建设成为绿色发展的美丽、宜居之地。
(责任单位、部门:各基层人民法院、中院立案信访局、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行政审判庭、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未成年综合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办公室、研究室、网络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