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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中院现场成功调解婚姻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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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尹驰 陈浅  发布时间:2022-11-15 19:39:20 打印 字号: | |

为创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性法院,衡阳中院民一庭法院“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基层面对面开展调解工作,于今日成功调解一起矛盾尖锐复杂的婚姻纠纷案。

女方刘甲在与刘乙结婚不久检查出红斑狼疮及其并发症,刘乙即以刘甲隐瞒病情与其结婚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一审判决双方离婚后,刘甲不服,向衡阳中院提出上诉,刘甲的父亲以一审判决损害其女儿的合法权益为由,多次到县、市两级妇联信访,强烈要求妇联出面保护其女儿的权益。二审承办法官匡彬文受理案件后,不是简单地一判了之,而是从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做到案结事了的目的作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匡彬文法官在前期多次做调解工作效果不明显的情况下,又邀请市妇联婚姻调解委员会的同志和当事人住所地的村委会主任助力调解。经过各方析事明理、苦口婆心,长达五个小时的面对面沟通,使男方刘乙认识到其作为丈夫,对患病的妻子刘甲具有扶助的义务,同时也使刘甲充分理解法官的良苦用心和为民情怀,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了刘乙把金器交付刘甲,并向刘甲返还嫁妆并支付经济帮助款一万元的调解协议,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的要求,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来源: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