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谋取私利,两名男子在网上发布虚假广告谎称有考试答案,诱骗考生掉进“陷阱”。近日,祁东县人民法院宣判该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谭某琪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被告人谭某桥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谭某琪自2020年以来开始利用各类考试信息发布广告,宣称自己手里有考试答案,诱骗考生前来购买,但其本人根本无法提供真实的答案。2021年2月份,被告人谭某琪提出要被告人谭某桥帮自己在网上发布虚假考试答案及试题的广告,诈骗所得二人平分,被告人谭某桥应予。之后由被告人谭某桥在某贴吧上发布虚假广告,被告人谭某琪则负责与考生沟通、联系,并用话术让考生转钱到其指定的账户。被告人谭某琪诱骗考生前来购买试题及答案,待考生付款后直接将对方拉黑。被告人谭某琪、谭某桥以出售成人高考英语和经济综合科目、全国二级建造师考试、法语专业八级考试试题及答案、国际考试试卷资料等名义骗取6名被害人钱财共计53699.99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谭某琪、谭某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谭某琪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谭某桥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被告人谭某琪、谭某桥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谭某琪在公安机关主动退缴二被告人的全部非法所得,可对二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核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性、悔罪表现,结合祁东县司法局对二被告人出具的评估意见,对二被告人宣告缓刑不会对其所居住的社区产生重大不良影响,为维护社会秩序,打击犯罪,保护公民合法财产不受侵犯,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