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衡法动态
解读《关于进一步构建法官律师清廉法律共同体的备忘录》
分享到:
作者:贺鹏  发布时间:2023-01-09 11:28:27 打印 字号: | |

一、出台《关于进一步构建法官律师清廉法律共同体的备忘录》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法官与律师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对规范法官与律师接触交往提出明确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划定了法官等司法人员与律师接触交往的底线红线。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先后就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任职回避,规范法官与律师接触交往,加强律师执业监管等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从近年来查处的一些司法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看,法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问题依然突出,严重损害了法官和律师形象,严重影响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去年,党中央决定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把法院离任人员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作为政法系统“六大顽瘴痼疾”之一,开展了重点整治。为健全完善禁止法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推动长效常治,实现标本兼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禁止不正当交往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以下简称《规范离任人员从业意见》),湖南省高院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官与律师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接触交往行为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和关于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的通知》的意见,进一步细化了法官与律师接触交往负面清单,健全了禁止不正当接触交往的工作机制,完善了法院离任人员在律师事务所从业制度的机制。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司法部出台的《禁止不正当交往意见》、《规范离任人员从业意见》及省高院出台的配套制度,全面构建法官与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下简称律师) “亲”“清”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廉洁、司法公正,共同推进清廉衡阳建设,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衡阳市司法局,就法官、律师有关事项出台《关于进一步构建法官律师清廉法律共同体的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

二、《备忘录》的起草过程是怎样的?

《备忘录》在起草过程中,全面梳理国家法律法规、湖南省有关政策规定和其他省份经验做法,召开专题座谈会,邀请法官代表、律师代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表参加,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与会签单位市司法局多次就《备忘录》内容协商,共同起草,切实提高了《备忘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备忘录》主要内容

《备忘录》共三部分。第一部分以正面清单形式列举了法官律师应当积极作为的5个方面,即共同维护法律权威、共同守护公平正义、共同呵护道义良知、共同保护职业尊严、共同爱护清廉形象;第二部分以负面清单形式列举了法官律师7种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即禁止私下接触、禁止插手案件、禁止介绍案源、禁止利益输送、禁止不当交往、禁止利益勾连、禁止违反离任从业规定;第三部分列举了构建“亲”“清”关系的6项机制,即建立监测预警机制、线索移送机制、联合调查机制、同堂培训机制、正当沟通交流机制、离任人员监管机制。

四、《备忘录》对禁止法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在制度机制上是如何规定的?

一是健全不正当接触交往监测发现查处机制。《备忘录》明确提出建立监测预警、线索移送、联合调查机制。对法官承办的案件在一年内由同一律师代理达到规定次数启动预警机制,并视情况依法启动调查程序;设立“投诉-调查-反馈”绿色通道,公布线索举报电话,便于律师和人民群众举报反映问题线索,对涉及法官、律师违纪违法行为线索及时移送,市中院和市司法局依法进行调查处理。二是推动正当接触交往机制。在禁止法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的同时,《备忘录》也对建立推动正当接触交往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旨在通过举办职业道德、警示教育、审判业务培训,提升法官和律师的廉洁意识和职业素养,开展联席会议、学术研讨、交流互访等活动,搭建公开透明的沟通交流平台,推动法律共同体协调发展。三是强化离任人员监管机制。通过建立法院离任人员信息库和离任人员在律所从业信息库,加强对法院离任人员申请实习登记和律师执业的审核把关和对离任人员违规担任案件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甄别、监管,每半年对法院离任人员违规从业情况开展一次核查,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清理。


 

 
来源: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