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曾德伟)2022年以来,衡阳市纪委监委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牢固树立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周期管理”理念,通过抓住“四个关键”“四个环节”“四项教育”,推进清廉法院建设,为衡阳法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法保障。2022年,市中院司法绩效考核居全省前四,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居全省前三,中央、省市级媒体多次宣传推介市中院清廉建设经验做法。
一、抓住“四个关键”,让监督更精准
一是管好关键人。聚焦“关键少数”,强化院党组和领导班子政治建设,确保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党组会议的第一议题。加强沟通会商,监督院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动领导班子履行好“一岗双责”,促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向发力。二是管到关键庭。压紧压实庭室“一把手”责任,纪检监察组组长与市中院各部门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督促其以上率下履职尽责。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充分发挥审监庭、审管办、督察处的内部监督力量,做好监督的再监督。三是管住关键事。加强重大事项监管,出台《关于开展清廉项目建设的实施方案》,全程监督政府采购,促进供应商清廉,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发挥参谋建议作用,协助堵塞管理漏洞,提出关于加强档案管理、印章管理、临聘人员管理、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等党风廉政建议。四是管在关键时。节点就是“考点”,扎实做好元旦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庆期间的纠治“四风”工作,加强监督检查,推送廉洁过节提醒函。推动院党组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纪律作风教育集中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关于贯彻党的二十大部署要求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纠治“四风”工作的意见》、省纪委《关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纠治“四风”工作的若干措施》和衡阳市委刘越高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讲话精神,增强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作风建设的政治自觉,扛牢作风建设政治责任。
二、抓住“四个环节”,让监督全覆盖
一是确保立案环节清廉亲民。落实定期接访制度,在立案信访大厅开设纪检监察窗口,及时了解群众诉求,推动化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抓好立案关口,改善“门难进,脸难看”等作风问题,健全“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分案机制,防止“暗箱操作”,避免选择性办案,从受案源头上防止司法腐败现象的发生。二是确保诉中审判规范可控。紧盯案件审理核心环节,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审委会会议,强化对审委会全过程政治监督,切实延伸监督触角,助推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聚焦重点案件,加强对“四类案件”以及“发改”案、群体上访案、检察院抗诉和提出检察建议案件的监督,有效提升司法监督制约实效。2022年,市中院开展案件评查540件,发现并整改瑕疵案件14件,落实省高院评查反馈意见6条,追责处理10人。三是确保诉后执行取得实效。加强执行工作的监督,推动构建“两个格局”,健全“三项机制”,实现“三个效果”,努力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2022年全市法院执行案件3.51万件,执行到位60.2亿元,执行工作各项指标稳居全省第一方阵,努力兑现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推动实行“集约查控、分段执行”办案模式,进一步完善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通过对案件的科学分流和筛选,对执行节点的严格管控,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提升执行质效。推动阳光执行,落实终本案件公示制度,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执行公信力。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一案双查”力度,及时整改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四是确保诉后服务水平提升。加强诉后服务监督,推动市中院强化案件回访,做实判后答疑、释法析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化解信访积难案和群访案,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实现裁判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抓住“四项教育”,让监督更靠前
一是用信仰教育彰显初心使命。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党史宣传活动,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水口山下问初心”主题党日活动获评全省法院“主题党日”评比一等奖。二是用警示教育筑牢纪律底线。组织观看《廉洁修身齐家》《铁纪护航 纠治四风》等警示教育片,定期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推动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三是用榜样教育激励担当作为。宣传“全国双百政法英模”周春梅同志先进典型事迹,深入开展“党员先锋岗创建年”活动,选树一批先进典型,蒸湘区法院获“全国优秀法院”,市中院连续五年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先进单位,全市法院系统3个集体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8名同志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营造“人人有责、人人履责、人人争创”的浓厚氛围。四是用廉洁教育增强清廉意识。拍摄廉洁文化宣传视频《法院纪检人的告白》《衡法劲吹清廉风》《青年干警说清廉》,合唱“清廉诵”,培育全院讲清廉、守清廉、赞清廉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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