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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衡阳中院优化营商环境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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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晓龙  发布时间:2023-04-07 16:46:05 打印 字号: | |

近日,衡阳市委办、政府办联合发文通报衡阳市参加2022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排名情况,衡阳中院牵头的3个一级指标“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考评成绩均进入全省前三,获评“优秀”等次。

2022年,衡阳中院积极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以及加快衡阳中心化进程目标,打出司法“组合拳”,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该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经验曾入选《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1》,牵头的“执行合同”指标在2021年全省营商环境考评中排名第一,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再传佳绩。

“标准化方案”绘出样板蓝图。衡阳中院于2022年3月出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标准化实施方案》,将法院牵头负责的3个一级指标分解为16个二级指标和36个三级指标,围绕市场主体关注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提出了实现“五个到位”(窗口服务到位、立案登记到位、便民减负到位、在线服务到位、平台搭建到位)解决立案难;做到“三个强化”(强化审限管理、强化督促落实、强化责任追究)破解诉讼难;构建“两个格局”“健全三项机制”“实现三个效果”提升攻克执行难;以及“一升一降”(诉前解纷升、收案增幅降)深入推动诉源治理的具体要求。 

“24项举措”落地惠企利民。注重为中小微企业添动力、强活力,扎实开展“送法进百企”“一起益企·送法进园区”等活动,发布《致驻衡阳企业家和市民的一封信》,收集意见建议314条,认真研究后于2022年3月向全市法院印发了《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意见精准聚焦企业诉求,从开辟通道“提效率”、多元解纷“降成本”、立足审判“保权益”、规范市场“助融资”、善意执行“利长远”、延伸服务“防风险”6个方面,系统提出24条指导意见。这是在疫情持续影响的大背景下,适时出台的助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暖心举措”,赢得企业普遍好评,得到省级以上各大媒体和海外华人媒体关注报道,社会反响强烈。

开通涉企绿色通道。2022年,衡阳中院开展“加快办理涉企诉讼案件”专项行动,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服务,全市法院一审审结涉企案件23971件,结案标的额5715亿元,平均审理天数61.75天。高效化解某公司系列民间借贷纠纷案,最大限度保护了集资户、购房户等500余户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广线上诉服平台,深度推广应用11个线上诉服应用平台,对涉企案件尽量网上立、当场立、调解结、尽快结。2022年涉企案件网上办理占比43.85%,电子送达率81.12%,,当场立案率100%,网上调解成功率76.09%。

创建多元解纷品牌。在全市法院开展多元解纷“一院一品牌”创建活动。珠晖区法院设立“段非仟工作室”,2022年诉前调解涉企纠纷213起,调解成功178起。雁峰区法院创建 “多元调解+司法确认+速裁+快执”四位一体金融纠纷化解机制,受理金融类纠纷案件207件,诉前化解78件。蒸湘区法院打造“无接触调解”品牌,借助“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调解成功率达97.04%。市中院推动在石鼓区、衡山县开云镇、衡东县杨桥镇设置矛盾纠纷治理中心试点,整合10多个单位的多元解纷合力,成为全省首创。

 

成立首家投教基地。2022年6月23日,“衡阳中院、海通证券——投资者教育基地”正式揭牌成立。这是全国首家由法院和证券公司共同主办的投资者教育基地,对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有重要意义。该“投教基地”设置了投资产品介绍、风险警示、模拟交易、投资者权益保护等10个互动体验区,致力打造聚焦投资者需求、开展中小投资者教育的重要平台。基地成立以来,市内20余家上市后备企业、培育企业、股交所挂牌企业相关负责人集聚“投教基地”,参加了由衡阳中院举办的公司规范化运作专题培训。 

联动普法扎实有效。该院组织开展“企业家学法”活动,与市工商联签订《建立健全沟通协作机制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备忘录》,挂牌成立法律服务站。建立联合化解商事纠纷、服务企业发展长效机制,选取290个企业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测评点,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及时收集企业意见建议。组建6个法律服务小组,走访特变电工、衡州建设、南岳生物制药、湖南机油泵、金杯电工、连卡福、南岳电控、天锦纺织等多家企业,提供上门法律服务,赠送《企业法律风险防范178条》300余册,解答法律问题180余个,提供指导意见90余条。联合市工商联走访衡阳房地产行业,摸排经营风险,积极做好房地产企业涉债务、“问题楼盘”“房闹”等风险预警和处置化解工作。加强以案释法,定期发布积极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和打击影响营商环境方面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 

启动智慧破产模式。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为“搁浅”企业“问诊把脉”,为“病危”企业“刮骨疗伤”。2020年6月,在全省率先引入智慧破产管理系统,用大数据、区块链、人脸识别等“黑科技”,助力打造科技化、信息化的破产法庭。目前大部分破产案件已在智慧破产管理系统上线,网络债权人会议、债权人线上表决、破产资金的管理与审批,法院、管理人和债权人之间的文书交互均可通过该系统在网上实现,极大地提升了破产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和效率。该院于2021年12月28日受理的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充分发挥智慧破产管理系统的作用,2022年3月24日便终结了该案的破产程序,历时仅86天。为衡阳地区破产案件的高效办理、破产程序转换以及市场主体清退提供了样板。

构建府院联动机制。在破产案件办理中,政府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的发挥至关重要。该院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推动建立了19家成员单位参与的企业破产处置府院协调机制,各单位联合建立了关于破产企业注销、税费核销、职工安置、破产费用援助、信用修复、医保社保资金缴纳等16项制度机制。在办理某房地产公司破产重整案中,当地党委、政府及法院相关负责人多次与某房地产公司投资人、债务人沟通项目进展,协调落实政策,推动尽快复工项目,最大限度降低各方损失,消除社会矛盾。2022年4月,市委、市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市中院就某集团重整启动府院协调机制,对该案重整予以大力支持,催生了集团继续经营能力,促进了衡阳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

用活诉前调解制度。该院以尊重知识产权、鼓励创新运用为导向,探索“诉前调解”+“实质化解”工作模式,妥善审理知识产权纠纷。在重点企业衡钢集团起诉的系列侵害著作权、商业秘密纠纷案中,为保护企业核心技术秘密,该院采取“诉前调解”方式结案,在企业获得经济赔偿的基础上,督促被告第一时间停止侵权,最大限度让权利人利益得到妥善保护。对涉及知名商标纠纷的数百起案件,运用社会评估机构的评估数据、审计报告等证据信息,评估和认定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对侵害市场价值高的智力成果的侵权行为依法判决高额赔偿,有力震慑了侵权人,营造了规范有序、保护创新的市场环境。

推动纠纷实质化解。注重实质性化解知识产权纠纷,从生产源头打击仿冒搭车侵权行为。在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诉衡南县某加盟店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中,加盟店经营者因对侵犯他人商标权毫不知情,该院指导其收集提供证据并追加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为被告,最终判决其不承担赔偿责任而由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承担高额赔偿责任。注重在诉讼中强化释法析理,鼓励侵权企业合法经营。在衡阳某眼镜店侵害商标权案中,鼓励侵权方自创品牌依法经营,该眼镜店目前已发展成为衡阳有一定影响力的连锁眼镜品牌经营户。

衡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建福表示,法治清明则商贾繁兴。衡阳中院将继续围绕企业发展存在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衡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