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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中院院新建档案楼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采购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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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11-09 10:15:21 打印 字号: | |

为做好院新建档案楼工程项目的实施安全和质量保障,现面向社会对监理单位进行邀标,欢迎符合条件的监理单位报名参加,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建档案楼工程

2.建设地点:衡阳市蒸湘区解放大道32号

3.项目基本情况: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建档案楼工程施工单位中标价为464.109064万元,具体施工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工程监理费控制价:10.579万元。

5.监理服务期限:240日历天。

6.监理服务范围:院新建档案楼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监理服务工作,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的监理服务等。

二、报名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4)监理员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3日前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需授权的)、企业无不良记录证明、法人代表无不良司法证明、身份证等到本院行政装备处报名。

三、参与竞价须提供的资料及时间

1.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格式自拟)。

4.企业无不良记录证明、法人代表无不良司法证明。

5.报价表。

6.竞价时间:2023年11月17日9时整  

7.竞价地点: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11会议室  

联系人:许衍信,电话:18973486789

              唐林军,电话:19974788956


 
来源: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