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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雪执行路 冻人更“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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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慧成 唐芊  发布时间:2024-01-24 15:46:56 打印 字号: | |

有人雪中看景,有人浴雪奋战。“谢谢法官!真的太感谢了!没想到你们能冒着这么大的雪来执行。这赔偿款总算拿到了。”申请执行人的父亲老刘激动道。

1月22日,祁东县迎来了2024年的第一场雪,祁东法院当天成功执结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20年,刘某乘坐肖某驾驶的摩托车(摩托车系肖某华出借)取快递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刘某受伤(三人均未成年)。因肖某无证驾驶,且未文明、安全驾驶,经交警部门认定,肖某承担全部责任。刘某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至祁东法院。法院审理认定刘某行为属于自甘风险,肖某华作为出借人没有尽到注意义务等事实,判决刘某自行承担30%,肖某承担40%,肖某华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刘某父亲多次找到执行法官,反映其家里的钱都用于支付刘某的医药费,且后续治疗还差不少钱,家里经济负担很重。由于肖某未成年,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先后多次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劝解和针对性疏导,向被执行人释明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2022年,肖某华与刘某达成和解,支付了10万元赔偿款,刘某同意对该案进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肖某有支付能力时恢复执行。

由于肖某一家在外务工,无法联系到本人,案件没有实质性进展。执行法官抓住年末务工人员返乡过年的时机,通过多方寻找得到了肖某线索。1月22日,执行法官找到肖某如实告知其刘某现在的身体状况,劝说其体谅刘某的实际情况,督促其积极履行义务。经过执行法官反复协调沟通,肖某对刘某困难的现状表示理解,愿意与刘某和解。执行法官考虑到刘某行动不便,不顾风雪、道路结冰,带着卷宗和肖某奔赴刘某家。在刘某家中,执行法官组织肖某与刘某成功达成和解协议,当场兑付85,000元。至此,该案执行完毕,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雪再大,路再滑,法院执行的脚步不会停。下一步,祁东法院将抓住年末人员返乡机遇,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拒执行为,扎实开展集中执行,让申请执行人过上安心年。


 
来源:祁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芝